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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国廉租住房工作研讨会传达题纲的通知

  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住房保障的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三种。所谓两类,是指任何保障方式都是从帮助居民家庭购房,或帮助居民家庭租房这两种基本的住房消费方式提出的。所谓三种,是指住房供应支持方式、购(建)房支持方式和租房支持方式。
  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财政支付能力。
  第二,要充分考虑本地区住房发展阶段、住房供求关系状况。
  第三,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是基本保障。也就是说,住房保障水平要适度,做到广覆盖、低水平。
  第二,是分层次。住房保障的内涵,是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费用与居民支付能力的差距,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问题。由于保障对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是千差万别的、分层次的,所以住房保障制度也必须分层次,能够灵活地适应不同保障对象的具体需求,提供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障方式。
  第三,是多样化。住房保障方式的多样性,是保障分层次的延伸,取决于保障需求的多样性。
  根据上述判断,结合各地当前的工作进度,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研究确定本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推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发展多种保障方式。
  (三)关于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问题
  1、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
  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当前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是一个发展和完善问题,而不是一个要不要取消的问题。
  第一,控制供应对象。目前,有的地方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不做严格控制,甚至完全放开。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使政府保障性质的优惠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居民家庭,脱离了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的目的,背离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质。各地应对购买对象作出规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各种保障方式的作用范围,确定本地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的收入界限,对家庭收入进行审核,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中低收入居民家庭。
  第二,控制建设标准和购买标准。针对部分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过高、购买标准不加控制的问题,各地应根据基本保障的原则,结合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建设标准。
  第三,控制销售价格。严格按照八项因素,实事求是地核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确保政府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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