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自来水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郑价综[2001]18号 2001年5月18日)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为维护广大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来水公司安全有效供水。根据国家计委、
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自来水行业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服务标准规范如下:
一、水表拆移费
用户水表产权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对使用在一年以上的,其改造费用为:
(一)水表口径15mm--40mm的,其改造费为150元;
(二)水表口径50mm--100mm的,其改造费为2000元;
(三)水表口径150mm--200mm的,其改造费为3600元;
以上三种情况均含工料费、水表检测费、容积式水表等费用。
二、用户管网勘测设计费、审图费
(一)用水单位委托自来水公司进行简图设计的,民用住宅设计费每表30元,非民用住宅设计费每表300元。
(二)用水单位自行设计需经自来水公司审图的,民用住宅审图费每表15元,非民用住宅审图费按设计日用水量每立方米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