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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环保部门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环保部门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川价函[2001]118号 二00一年五月十五日)
成都市锦江区物价局:
成都市锦江区物价局报来《关于环保部门有关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你局请示中所提《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项目不能按照省上关于环保收费的(92)108号中《排污许可证》项目实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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