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经济部门
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时挂“市口岸管理委员会”牌子。
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委工业交通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原与其合署的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不再保留。
保留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其职能并入市财政局。
2、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不再保留“市政府对外开放办公室”牌子。
市旅游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建筑工程局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改为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局。
不再保留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市商业局,组建市商业贸易局(市委财政贸易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原市蔬菜局的流通管理职能划入市商业贸易局。
不再保留市农林局、市多种经营管理局、市蔬菜局,组建新的市农林局,同时挂“市畜牧水产办公室”、“市蔬菜办公室”牌子。“市农机局”牌子从市水利局改挂在市农林局。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并入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同时保留牌子。
“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改挂在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
不再保留市机构工业局、市电子工业局、市第一轻工业局、市第二轻工业局。
不再保留市冶金工业公司、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建材工业公司、市纺织工业公司、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市包装公司。
不再保留市煤炭工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进入市化建集团。
保留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
3、执法监督部门
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市容管理局。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述机构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计市政府机构个数。
4、社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
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与其合署办公)。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市科学技术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市体育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市外事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局更名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改为政府工作部门,归口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市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牌子)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为政府工作部门。
在市劳动局基础上组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能统一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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