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农村工作部更名为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与合署办公;
2、组建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员合署办公;
4、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不计市委机构个数;
5、市信访局改为市委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6、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并入市委宣传部,同时保留“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牌子;
7、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委宣传部,保留牌子;
8、市委办公厅机要局改为市委办公厅内设机构。
保留的有:
1、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
2、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策研究室与其合团办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3、市委老干部局,仍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保密委员办公室(挂“市国家保密工作局”牌子),仍由市委办公厅管理。
经上述调整,市委机构设:
1、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与其合署办公);
2、工作机构8个,即: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策研室与其合署办公)、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市委宣传部(挂“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与与其合署办公)、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不计机构个数),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3、部门管理机构3个,即:市委老干部局、市信访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国家保密工作局”牌子)。
上述机构中,市委工作机构均为正局级建制,部门管理机构中,市委老干部局、市信访局为正局级建制,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为副局级建制。
市委工业交通工作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委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市委财政贸易工作委员会均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不计机构个数。
(二)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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