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全林国际广场商住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黔价房调[2001]150号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贵州全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申请收取全林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停车场(室内、室外)收费的报告收悉。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全林国际广场商住楼配套设施及使用养护实际,同意你司物管公司分公司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1.3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
二、地下室内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以内 以外
(面包车)
三、室外停车收费标准:
以内 以外
(面包车)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所含服务内容:
(一)楼层内全天候监控系统,三方可视对讲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电梯、楼房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落水管、垃圾道等配套设施的维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