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西安电器城、丰庆路旧货市场和团结中路综合市场等三个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改行、转制和关闭工作必须在今年11月底以前完成。
3.其它各项工作要在7月上旬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西安电器城等3个音像集中经营场所的改行、转制和关闭工作,今年12月初进行检查验收并报省上批准。其他各项工作在7月10日至20日期间,由市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7月20日前,各区县把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新闻出版局。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这次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公安、文化、工商部门配合,成立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张学成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处鲁鹏处长任副主任,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王东伟、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杨寅生、市新闻出版局印制处处长韩光华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处。
(二)工作要求。
1.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一系列文件,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并抓好整顿和规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全力抓好这项工作。文化、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2.全面落实责任制,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要按照年初签订的扫黄打非责任书的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明令取缔的非法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的“回潮”问题和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改行、转制及关闭工作,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按时完成任务。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决克服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对问题严重又长期得不到解决、重点问题没有明显改观或被中央、省上点名批评的地区,要追究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参与或变相参与音像制品和书刊经营活动或者为违法活动通风报信提供保护、干扰国家机关公正执法的管理人员,要坚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治理整顿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出版物市场治理整顿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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