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01年度
执业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大注税管发[2001]11号 2001年5月23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市将举办2001年执业税务师后续教育,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获得执业注册税务师证书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按要求全部参加,税务师事务所的其它工作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变化要点及分析;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培训时间:2001年6月26—29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6月26日、27日。第二期:6月28日、29日。各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每人200元。含资料费、培训费、午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