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01年6月份调整全区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藏价电字[2001]8号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各地市物价局、石油公司: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6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6月7日起调整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一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4671.72元,每公升调整为3.42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4331.60元,每公升调整为3.64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3867.50元,每公升调整为3.25元。
(二)昌都价区(二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5832.82元,每公升调整为4.27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700.10元,每公升调整为4.79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105.10元,每公升调整为4.29元。
(三)阿里价区(三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6310.92元,每公升调整为4.62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6330.80元,每公升调整为5.32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664.40元,每公升调整为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