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受控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证体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专家组根据检疫检测检验监测报告和申请,对受控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和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卖场、大超市等卫生安全标准进行认证,经认证合格的受控食品(农副产品)和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设立统一的标识或标志,为建立我市食品(农副产品)市场准入提供有效的服务。
建立受控食品卫生安全的信息体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农副产品)检测检疫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与国内外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情况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疫情、疫病和外地市场出现的有毒食品及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三)加快食品卫生安全产销规章制度建设。
加快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规章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
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制定《无锡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使食品(农副产品)卫生安全从生产加工到经营销售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检疫检测、检验监测和认证权责明确,分工合理,为加强食品(农副产品)卫生安全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实施生产准许和市场准入制度。在已经实施生产准许和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受控的产品分类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产品卫生安全水平,对受控产品尚未建立生产准许和市场准入制度的,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制订生产准许或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摊担。对新开业的生产销售重点监控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必须通过评估认证,严格执行前置卫生安全相关条件审批,把好登记注册核发证照关。
完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制度。从食品生产销售的源头抓好卫生安全工作。卫生行政和市场监督部门把好从业人员体检关,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和交易的人员严格审查“个人健康证”,体检合格率和“六病”调离率要达到100%。
实行食品产销企业食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通过受控食品卫生安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明确到部门、行业、企业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受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分层次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卫生专管员(植保员、兽医工作人员)、受控食品从业人员和高危岗位人员进行卫生安全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岗位管理责任制。
健全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对受控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反卫生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经调查核实,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卫生安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