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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议案决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1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贯彻“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方针,对城区4个生猪定点屠宰点进一步完善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查制度,加强屠宰检疫、检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实施挂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范》实施检疫检验,提高检疫检验质量。
  --2001年,进一步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市猪肉批发交易市场外地白条肉交易量要比上年减少50%,到2002年市猪肉批发市场停止白条肉交易,全市实现活猪成交,确保猪肉上市达到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2001年,加强对进口肉类食品的检验检疫,严禁来自国外疫区的肉类食品进入市场。
  --2001年至2002年,进一步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对锡山区、惠山区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市场的管理,加大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力度。
  --在前两年抓好猪肉卫生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将肉类卫生安全的品种扩充到牛羊肉和家禽。
  3、叶菜类:
  --2001年,按照《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江苏省无公害产品(食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5000亩,重点抓好网纱蔬菜的卫生安全生产,年销售无公害蔬菜1万吨。
  --2001年,加强农药管理,加大对农药施用和残留的监测。严禁高残留、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确保上市叶菜亚硝酸盐、氯氰菊酯等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和地方标准。
  --2001年至2002年,按照国家标准,强化检测和监测力度,对外地菜实行卫生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
  --在前两年抓好青菜卫生安全供应的基础上,扩充菠菜、豆苗等其它速生叶菜品种。
  4、奶类:
  --2001年,全面开展对奶牛饲养场(户)奶牛健康情况和饲养场地卫生安全大检查,淘汰病牛,改善卫生环境,严格鲜奶采集、收购、袋贮卫生安全要求。
  --2001年,对我市鲜奶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牛奶加工环境和加工程序的监测,保证鲜牛奶质量。
  --2001年,加强对进口奶类食品的标签审核和标识查验,防止来自国外疫区或不合格奶类食品流入市场。
  --2001年至2002年,加强对奶牛结核病普查和鲜牛奶的布氏杆菌检测,确保鲜奶上市达到国家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建设无公害奶牛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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