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巩固发展体校,提高办学质量
按照调整、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搞好体教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切实加强各级各类体校的建设。省、市体育运动学校要坚持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提高运动班学生比例,加强训练,改进教学,争创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协作办学,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体育运动学校在后备人才建设中的带动示范作用。
办好县区体校和单项运动学校是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的关键。要在搞好科学选材、科学训练和文化教学的基础上,注重办学质量,扬长避短,办出特色,不断提高成才率;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各类体育俱乐部要不断扩大和吸引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开展课余训练,在锻炼身体、增强体育兴趣的同时,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为进入中高级层次训练奠定坚实基础。
五、全面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
教练员在训练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关键。我省教练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基层教练员远远不适应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的要求,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各级体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教练员管理办法》,坚持教练员考核及评聘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分期分批组织各级教练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岗位培训。省体育局及所属的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选派基层教练员观摩全国大赛和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及时掌握所从事项目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科技信息,尽快提高基层教练员的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和高水平教练员巡回讲学,帮助和指导基层教练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鼓励优秀运动队富余教练员、离退休教练员以及退役优秀运动员到基层体校任教或开展短期培训。省人事厅、教育厅要与省体育局密切合作,切实解决基层教练员评职称难的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教练员的积极性。
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学训练
经费投入是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坚持统筹规划,多渠道筹资,加大对体校的投入力度。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体校设施建设要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训练、伙食补贴等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体校是培养特殊人才的学校,可以开展有偿训练,合理收费,物价部门要对各级各类体校有偿训练收费进行审批。
为把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上将从每年500万元的体育后备人才建设专项资金中划出300万元用于扶持市、县重点体校,其中200万元用于改善训练设施,确保2005年以前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按照效益投入原则,把输送人才评估、综合考核和周期内参加国内外大赛成绩相挂钩,对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同时,体育部门每年应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出适当比例资金,作为政府投入的重要补充,专款用于体育后备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