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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廉政(纠风)办等部门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廉政(纠风)办等部门关于2001年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廉政(纠风)办、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联合制订的《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省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协调小组具体指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与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机构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紧密结合,以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和规范医药价格为重点,以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切入点,以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为保障,以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为主要措施,大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努力把社会医药、医疗费用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得到规范,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开单提成和暗箱操作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医院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得到落实,药品流通秩序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非法开办药品集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和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多和低水平重复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大力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通过招标形成的价格差异大部分要让给患者,进一步调整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和水平,使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得到减轻。
  二、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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