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督促所有上网终端提供本部门、本地区的信息,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省直部门和地市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承办信息采集和传送工作。
4.从技术上确保采集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灵活性、方便性、实用性。
第四章 建设和管理原则
一、指导方针
系统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
二、建设与管理原则
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是多层次、多部门、多地区参与的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的系统工程,须按照“统一计划,分级负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以及省、地市、县三级的建设任务以及建成后的运行工作责任。
各地市、各部门的“内网”根据其行政职能、隶属关系及业务工作范围确定建设和应用中的管理边界,各自负责建设和管理。省级各部门新建“内网”的规划方案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各级机关的办公业务系统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组织开发。
省级“专网”建设和管理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地市级“专网”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建设规划和方案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除国家统一规划投资建设的实时性要求很高的专网系统外,省级各部门与地市县对应单位的专项业务系统均在电子政务专网平台h构建虚拟内部业务网,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
“外网”建设和管理由各级领导机关办公厅(室)负责,并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网络运行与维护可委托有关单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办公数据库是“办公资源库”的基础,由省级领导机关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集成组建综合办公资源库。
三、技术原则与思路
(一)先进性网络采用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工具等必须是先进的、成熟的,可以在系统建成后比较长一段时间内满足实际需求,并具有较强的扩充性。
(二)实用性应用系统要突出个性化服务,根据领导同志和机关工作特点,开发简洁、易用、人机界面友好的办公系统和信息系统。
(三)可靠性系统设计中应采用可靠成熟的技术和设备,设备和数据应有适量冗余及其他保护措施,应用软件应具有容错性、误操作保护等功能。
(四)安全性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软件系统三个层面上分别采取访问级别控制,信息数据加密处理,传输信道端口安装加密设备等安全保密措施。
(五)可维护性系统设计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模块化,以确保系统的可维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