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
充分发挥江苏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文物景点星罗棋布,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将发展文化旅游纳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建设苏锡常太湖文化旅游区、宁镇扬名城文化旅游区、徐宿淮历史文化旅游区、东部沿海海洋文化旅游区和江南水乡古镇旅游线、沿长江文化旅游线、古运河文化旅游线、环洪泽湖文化观光旅游线,力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加大高科技旅游、地方文化特色旅游开发力度,加快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和旅游标准化建设步伐,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含量,不断丰富旅游文化内涵。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文化旅游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整体水平,以此带动餐饮、宾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服务的发展。“十五”期间,文化旅游人数、旅游收入力争比“九五”翻一番。
28.加快发展文化信息业。
大力推进江苏文化产业信息化进程,实现文化产品制作和传播方式的优化升级,使之成为全省文化产业中新的增长点。省级新闻网站建成以新闻发布、电子公告、信息传输为主业,兼顾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的现代化信息港和国内知名网站。充分利用现有有线电视光缆传输网络的资源,实现有线网络多功能业务拓展,为广大用户提供包括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家庭影视点播服务、可视电话系统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等增值项目。初步建立以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公用电信网为基础的文化信息网络,实现文化资讯上网运行。重点抓好网上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剧场、艺术教育、文化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以商业服务方式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发展电子音像和多媒体产业,建设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电子读物出版基地。培育和发展电子音像出版物的发行网络,使之成为江苏出版物销售的重要支柱。“十五”期间,全省电子音像制品销售总额居全国前列,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20%。
29.积极拓展会展业。
会展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要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会展产业化。努力搞好会展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会展场馆的功能,加快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场馆。重视展览硬件设施和综合配套服务,努力提高会展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形成综合竞争优势。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积极承办全国性、国际性重大会议、展览及文化活动。整合江苏民乐、陶艺、园艺等优势文化资源,创办有国际影响的文化节庆、会展活动,逐步形成若干个有江苏特色的高质量的国际性文化艺术节。在政府加强规划管理的前提下,明确文化节庆活动的运作主体,逐步把重点文化节庆活动作为一项有巨大潜力的文化产业资源来开发,通过常设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独立核算,市场运作。
30.扶持发展文艺演出业。
积极推进江苏重点艺术表演院团、中介机构、剧场等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名人、名团、名剧的品牌效应,加强多方面的联合运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演出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法规引导,规范文艺演出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金以各种方式投入文艺演出业,加强演出单位与传媒业、旅游业及大型企业集团的联合,增强演艺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加强全省文艺演出业结构布局调整,使艺术生产规模、种类、数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艺术表演院团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要面向市场、面向大众,开拓演出市场。鼓励名角办名团。加快文艺演出中介机构建设,积极推动艺术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十五”期间,江苏演出业收入以年均8%的速度稳定增长。
31.扶持发展艺术品业。
我省艺术品创作生产实力雄厚,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的购买、收藏需求不断增强,发展艺术品业的潜力较大。遵循艺术品创作生产规律,扶持培养工艺品大师和特殊优秀人才,扶持建立工艺品研发机构,继承创新,开发名品新品。建立多种所有制的艺术品生产企业,大力开发现代艺术产品及南京云锦、苏州刺绣、无锡泥人和宜兴紫砂陶艺、常州梳篦和乱针绣、扬州玉雕和漆器、镇江竹编、南通蓝印花布和风筝、盐城发绣、连云港贝雕和东海水晶制品等传统工艺品,扩大生产规模,形成畅销品牌。建立健全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规范艺术品交易行为,保护国家、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32.引导规范文化娱乐业。
现有经营性娱乐场所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法规引导,做到布局合理、总量平衡、经营规范。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建、改造各类健康的娱乐场所。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建设新兴健康的娱乐项目和场所。对各省辖市重点影剧院进行多功能服务的改造,使之能够适应现代数码音影放映和观众点播放映的需要。在中心城市大力发展集娱乐、休闲、旅游、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娱乐设施,同时完善社区配套文化娱乐设施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城市现代化水平进行布局规划,苏南条件好的县级市要在“十五”期末率先形成完备的文化娱乐设施结构和网络。
八、积极培育和开拓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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