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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清欠和兑付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清欠和兑付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1]64号))


  自1998年我省开展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以下简称储金会)清理整顿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抽调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大清欠和兑付工作力度,储金会的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去年下半年至今,因清收欠款的难度加大,兑付工作进展十分缓慢。有些地方甚至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兑付工作完全停顿,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要求尽快兑付储金的情绪日趋激烈,上访和信访不断,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根据我省储金会清理整顿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为防范不安定事件的发生,确保我省农村的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储金会清理整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包括储金会在内的“三会一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已先后获得了中央专项贷款,兑付压力得到缓解。而储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由于清欠难度较大,其兑付资金缺口又不属向中央专项借款的范围,致使储金兑付不及时、储户情绪波动,已引发了多起不安定事件,成为影响我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储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清欠和兑付进展情况,对清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妥善予以解决。
  二、克服等、靠思想,多管齐下,强力清收欠款。清理整顿储金会的原则是分级负责,风险自担。鉴于中央已明确储金会的兑付资金缺口由地方政府自行解决,各地要放弃等、靠思想,立足于自己解决问题,在前期清欠工作的基础上,重新组织力量,制定切实有效的清欠工作计划和措施,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多管齐下,加大清欠力度。清欠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政府公益事业借款、干部职工借款、担保借款及个人赖账大户借款的清收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敢于碰硬,抓住典型,打开局面。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清欠和兑付工作一定要规范严密,严肃纪律。兑付时必须严格坚持“先个人、后集体、先小额、后大额”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在兑付中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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