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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停止建设和运营用户驻地网的通告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停止建设和运营用户驻地网的通告
(2001年6月20日)


  为了整顿和规范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引导宽带用户驻地网建设和服务向着标准先进、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方向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对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等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用户驻地网(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宽带用户驻地网的运营是网络接入业务,运营者应当按规定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该电信业务的经营活动。
  三、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未经信息产业部和我局批准的非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在省内已建或在建的宽带用户驻地网,一律停止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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