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
在今后的打假联合行动中,严格执行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及
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依法惩处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对违法犯罪团伙要“打狠、打痛、打死”,不留后患;在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中,纠正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等问题。严肃处理一批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查处和严惩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对那些制假售假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要切实加大从源头上打击制假活动的力度,依法坚决取缔制假窝点,收缴工具、设备,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质技监、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使违法分子不得注册新的企业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销毁活动,进一步扩大声势,形成震慑。
(三)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打假长效机制。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下大力抓好落实。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集中打假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强扶优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打假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力度,报道典型案例,发布质量信息通报,形成强大的打假舆论氛围。财政部门要保证打假专项经费,从财力上支持打假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清理并坚决废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和文件。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加强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要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争创经营商品质量信得过单位”和“质量整顿达标专项市场”等活动,不断扩大创建试点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实践经验,业务精通,善于和敢于执法打假的执法队伍。认真搞好对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打假的战斗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假工作制度,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各部门要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增强快速应变能力。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文明执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