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保护
根据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的要求和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200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5527.26公顷,201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4717.74公顷;选择集中连片、生产条件较好的水旱田和旱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350.71公顷;继续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搞好渠道维修,整治排灌系统,提高灌溉效益,并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
2.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其它农业用地
统筹布局,合理安排各类农业用地,2000年全市园地面积62.95公顷,林地面积4116.10公顷,牧草地面积33.11公顷,水面面积1263.02公顷;至2010年全市各类农用地面积为:园地93.33公顷,林地4064.41公顷,水面(除城市化用地占用外)1018.45公顷。
3.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00年建设用地净增量不超过1011.14公顷,规划期内净增量不超过3421.2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200.00公顷。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重点是耕地的整理和未利用土地资源的开发。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迁并以及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到2010年,全市整理复垦耕地面积20.00公顷;对于宜开垦的荒地,加大资金、劳力的投入,加强资源管理。到2010年开发宜农未利用地1046.07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46.67公顷。
5.生态环境改善
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资源,改良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污染,加快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已破坏和废弃的土地要有计划地复垦或还林还草;对尚未利用的荒草地、沿海滩涂,要慎重使用;对具有特殊生态功能价值的荒草地和滩涂,要加强保护和管理,严禁盲目开发,恢复或维持原有的生态功能,促使我市自然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建立自然保护区3个,森林覆盖率达到25%(含城市中园林用地)。
(二)2030年土地利用远景展望
展望2030年,随着上述规划目标的实现和土地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本市土地资源将会得到更充分、更合理的利用。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土地利用任务变得更为艰巨,城镇和农地的外延扩张均受到限制。内部挖潜、集约用地将成为土地利用的必然选择,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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