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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信息化三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企业信息化三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经贸办[2001]232号)


各市经贸委、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科委,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企业信息化三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已经省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企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战略重点和突破口。为加快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全国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三年实施意见》,省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本《工作意见》。《工作意见》是我省开展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工作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企业信息化工作任务。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安徽省企业信息化三年工作意见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和战略重点,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全国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三年实施意见》,制定2001-2003年全省企业信息化工作意见。
  一、我省企业信息化现状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一定成绩
  1、企业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取得较快进展。“九五”期间,我省确定的电子信息技术推广项目近500项,其中有300项列入国家“倍增计划”项目,投资达4亿元,产生效益达6亿元,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和黄山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已成为国家CIMS应用示范企业。
  2、企业设计制造自动化初显成效。我省65%的国有骨干企业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制造(CAM),工业企业甩图板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合肥叉车厂等20家企业已成为国家CAD应用示范企业。
  3、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成效突出。2000年,我省完成计算机改造传统生产线达200项,投资达5000多万元,产生效益达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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