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
从6月21日至7月20日,集中30天时间,全面实施此项工作。6月下旬,省政府召开各地市主管市长、专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今年3月下旬以来,取缔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场点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地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斗争联合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同时省“打拼办”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协调处理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
7月20日前,各地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经主管市长(专员)、厅(局)长签字后,书面报省“打拼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主要措施
1、开展自查、复查和跟踪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种相关经营场所、网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已经取缔的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场点进行全面复查;对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的多发区域、汽车配件专业市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对已查实的非法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查缴的拼装、报废汽车登记造册;对非法经营行为,跟踪追查,严厉打击,防止不法分子异地经营,严防非法经营活动死灰复燃。
2、重新审查经营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现有的废旧汽车回收经营企业,汽车组装、改装企业,以及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市场和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审查经营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3、狠抓营运环节,杜绝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车辆牌照,严肃查处无牌照营运和无照驾驶。
4、规范废旧车辆回收拆解行业经营管理行为,标本兼治。省经贸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的管理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确保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和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管理制度化,经营规范化。
5、加强舆论监督,形成强大声势,震慑犯罪分子。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执法宣传,及时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具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拼装汽车活动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要严格实行行政领导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树立连续作战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把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活动专项斗争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