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专项斗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阶段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巩固成果,连续作战,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专项斗争,全面规范废旧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阶段目标:在前一阶段取缔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汽车场点专项斗争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集中1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巩固取缔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汽车场点专项斗争的成果坚决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汽车活动,严肃查处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依法制裁违法犯罪分子,整顿规范废旧车辆回收拆解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二、打击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打击重点
1、转移、藏匿的报废、拼装车辆及五大总成。重点对象是已经取缔的非法回收拆解废旧汽车场点及其周边区域的非法经营户,严厉打击转移、藏匿的报废、拼装车辆和配件及五大总成的违法行为。彻底查缴非法转移、藏匿的上述物品。
2、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行为。重点是检查清理各种汽车改装厂、汽车农机修理厂及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经营资格,严厉打击继续从事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的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场点。
3、非法营运的报废车辆、拼装车辆。重点是坚决查处在矿区、灰场、沙场、石场、料场、煤场等场点、工地,以及在县、乡镇营运支线道路非法从事客货营运的报废车辆、拼装车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活动。
4、假冒伪劣和报废汽车、摩托车零配件。重点整治各种经营汽车、摩托车、农用机械配件的门店、网点和专业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经营户的经营资格。
5、非法购买、走私、进口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零部件及用此组装、改装的各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