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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国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171号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全国公共英语等三项考试收支标准的函》收悉,由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已由最初试点时的PETS1级B扩展到PETS5级,考试的各类费用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为保证我省这三项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同意对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三项考试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1、PETS1级B、PETS1级、PETS2级报名考务费(含笔试、听力)每人45元;口试考试费每人30元;证书费每人10元。
  2、PETS3级、PETS4级报名考务费(含笔试、听力)每人65元;口试考试费每人40元;证书费10元。
  3、PETS5级报名考务费(含笔试、听力)每人85元;口试考试费每人40元;证书费每人10元。
  二、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证书考试
  1、报名考务费(含笔试、口试、听力)每人55元;
  2、证书费每人10元。
  3、申请剑桥证书费每人65元。
  三、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证书考试(少儿NIT)
  1、上机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45元;
  2、作业设计(作品设计)初审、复审费(包括NIT证书费)每人45元;
  3、申请CIT证书费每人100元。
  以上三项考试收费包括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费用。
  四、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认证登记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和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证书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认证登记费,每个培训点每年2800元;
  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认证登记费,每个培训点2000元。
  五、培训收费
  承接上述考试工作的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时不超过2.8元,其中计算机上机培训每生每学时不超过3.5元。
  六、各级考试、培训单位在实施收费前,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上述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票据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七、本规定自二00一年组织的考试起执行。原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1997)242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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