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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试用车用乙醇汽油的通知[失效]

  三、认真组织,积极宣传,确保试点成功
  (一)切实做好试点的组织工作。试用车用乙醇汽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试点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试点工作分工,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部门之间要顾全大局,相互配合,同时要密切关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对试点城市油品混配中心和试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对车用乙醇汽油的生产、混配过程要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各试点加油站要一律公开车用乙醇汽油价格,严禁乱涨价,确保试点期间车用乙醇汽油价格不高于93#汽油价格。
  (三)认真开展对试用车用乙醇汽油车辆的跟踪监测工作。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切实搞好跟踪监测,全面掌握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新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做好试点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咨询服务,耐心解答各种疑问,消除车主试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各种疑虑。各试点加油站要建立试用车辆档案,并发放试用车用乙醇汽油宣传手册、使用手册和标志。各指定汽车维修点要做好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车辆的检验、维修,对试用车辆因用乙醇汽油而出现的零部件损坏情况登记造册,予以确认,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试用车辆的正常行驶。要建立举报制度,对试点期间擅自提高乙醇汽油价格和制售假冒伪劣乙醇汽油等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举报,认真核实,严肃查处。
  (五)大力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试点市政府及省、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试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认真宣传使用乙醇汽油的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调动单位和个人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积极性,促进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
  (六)《河南省试用车用乙醇汽油封闭运行实施方案》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下达。
  省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5908503,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咨询电话:(0371)5954060;省经贸委咨询电话:(0371)595407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电话:(0371)6325987;省石油公司咨询电话:(0371)3911871;郑州市经贸委咨询电话:(0371)7187536;洛阳市经贸委咨询电话:(0379)3937727;南阳市计委咨询电话:(037)3136425。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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