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收费标准,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在医疗机构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和对医院药品销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促进合理用药。
(二)围绕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抓好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三个县(市),除按规定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外,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摊派。没有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其它县(市、区),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定项限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严格做到“八个禁止”。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提高监督卡的入户率,规范卡内项目,严禁加项加码。切实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继续深入治理农村用电用水乱收费,坚决取消附加在电价上的所有不合理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和附加费,不准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搭车收费和向农民集资。坚决纠正在农村报刊征订中下指标、定任务,搞层层摊派,或将报刊征订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的做法。全面清理并坚决取消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和涉农负担案件上报纪律。凡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等恶性案件或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得力的,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三)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要在保证国道、省道和“绿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争取在8月底前,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要以明确收费期限为重点,进一步清理公路收费站(点),严把设站(点)审批关,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中外合资、境外独资企业收费站的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四)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下大力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今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000年。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试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和收费银行代收制改革试点,小学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不得超过12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收费不得超过230元,凡超过的要降下来,未达到的不得提高。除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课本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各地规定的代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教育部与省级教育部门公布的用书(学具)目录以外的教学辅导参考资料;不准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九”达标欠款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对中小学校搞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不准农村中小学校强制学生统一着装并收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一律使用普通黑白版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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