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
中小学学生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教办字[2001]13号 二00一年六月七日)
各市教委(教育局)、物价局,各大企业教育处:
学生统一着装,是一项具有多种教育功能的工作。对贯彻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优化育人环境,启迪学生的社会成员和自律意识,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起到了重要的教育作用。但是,有的地方借学生统一着装的名义,以盈利为目的,强制推行学生统一着装,学生装质次价高,干扰了统一着装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规范我省学生装价格行为,保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利益,现就加强学生装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生统一着学生装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的逐步实行,必须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自愿”的原则。不准农村中小学校强制收取学生统一着装费。凡实行统一着装的学校,须经县以上教委(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要求学生统一着装,更不得强迫学生购买。
二、从2001年起,各季学生装的价格由各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其作价公式:销售价格=面料、辅料费(含合理损耗费)+制作费(含折旧费)+财务费用+税金+利润+运输费+监制标识费。其中:利润控制在每件2元以内;税金据实计算。按以上公式制定的全省最高限价,各地均不能突破,也不能擅自降低学生装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