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级
文物景点门票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藏计价[2001]770号 2001年6月18日)
各地市计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各文物景点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区部分文物景点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文物景点的统一门票价格(详见附件)。
二、景点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旺季(每年4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淡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下浮30%。
三、实行优惠票价。对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离退休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及10人级以上(含10人级)游客团队实行优惠,其优惠幅度每张掌握在30%。同时,对小学生在“六一”儿童节、现役军人在“八一”建军节及教师在“教师节”实行免费。对信教群众门票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内、外宾实行同质同价,不得有价格歧视行为。本通知所制定的门票价格为通票,不得设置“园中园”收费。
五、各景点讲解费仍按现行标准每小时10元执行(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六、各地、市文物保护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新票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制度,有各景点售票处醒目位置用汉、藏、英三种文字进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二00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文物保护单位门票价格及其有关收费标准并轨的通知》(藏价费字[1997]第113号)文件同时废止。今年7月1日前,各旅行社已向国内外游客签订合同的,其门票价格按调整前的标准执行。
附件:
自治区管理的文物景点门票价格
计价单位:元/人次
景点名称 文物单位级别 所在地 价格 备注
布达拉宫 世界遗产 拉萨市 70元
罗布林卡 国家级 拉萨市 35元 通票
罗布林卡 公园 拉萨市 5元
大昭寺 国家级 拉萨市 35元
色拉寺 国家级 拉萨市 35元
甘丹寺 国家级 拉萨市 35元
哲蚌寺 国家级 拉萨市 35元
扎什伦布寺 国家级 日喀则 45元
萨迦寺 国家级 日喀则 35元
夏鲁寺 国家级 日喀则 30元
白居寺 国家级 日喀则 30元
宗山抗英遗址 国家级 日喀则 20元
桑耶寺 国家级 山南 30元
昌珠寺 国家级 山南 30元
藏王墓 国家级 山南 20元
扎唐寺 国家级 山南 20元
古格王国遗址 国家级 阿里 40元
托林寺 国家级 阿里 30元
卡若遗址 国家级 昌都 20元
小昭寺 自治区级 拉萨市 20元
楚布寺 自治区级 拉萨市 20元
热振寺 自治区级 拉萨市 20元
卓玛拉康 自治区级 拉萨市 10元
直贡寺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娘林寺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扎西岛洞穴岩画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吉拉康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朗子厦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查拉鲁普石窟 自治区级 拉萨市 8元
帕拉庄园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德庆格桑颇章 自治区级 日喀则 15元
定结宗山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甘丹彭措林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噶举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东嘎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艾旺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乃宁曲德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邓萨剃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纳塘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俄尔寺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热拉拥仲林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宗嘎卓玛拉康 自治区级 日喀则 8元
朗赛林庄园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雍布拉康 自治区级 山南 15元
敏珠林寺 自治区级 山南 15元
丹萨堤寺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赞唐寺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吉如拉康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贡嘎曲德寺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色喀古托寺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拉加里王宫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唐波且寺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洛扎摩崖石刻 自治区级 山南 8元
朗县古墓群 自治区级 林芝 15元
第穆萨摩崖石刻 自治区级 林芝 8元
科迦寺 自治区级 阿里 10元
扎西岗寺 自治区级 阿里 8元
噶玛丹萨寺 自治区级 昌都 8元
查杰玛大殿 自治区级 昌都 8元
桑珠德钦林寺 自治区级 昌都 8元
仁达摩崖石刻 自治区级 昌都 8元
恩达遗址 自治区级 昌都 8元
强巴林寺 自治区级 昌都 15元
其多山洞穴岩画 自治区级 那曲 8元
麦巴洞穴岩画 自治区级 那曲 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