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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整顿规范我区住房建设收费及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四、规范垄断企业价格行为。对住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经营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简称“一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整顿。“一管三线”安装工程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公开招标,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承担安装工程的单位自主或委托中介组织采购。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一管三线”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等相关价格的管理,严厉查处垄断企业强制推销商品和服务及强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我区近期内不再出台新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对历次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六、整顿住房建设收费,进一步规范住房价格构成,保持住房价格合理稳定,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住房消费,积极扩大内需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进程,促进住房建设健康发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反对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七、本通知自二00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国家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房屋开发管理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
  城建档案装具成本费
  城市卫生管理费
  建筑工程综合规划保证金
  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
  临时占路保证金
  临时建筑保证金
  开发项目保证金
  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保证金
  建安工程质量保修押金
  伐树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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