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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第二次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各级打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乡村、街道尤其要加强打假工作队伍建设,探索专业打假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机制,做到组织、人员、经费、措施等的“四落实”。
  (三)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全市打假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对出现的假冒伪劣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决不放过,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继续开展“三重一大”整治活动。对已被列为打假整治重点的区域、市场和产品,要组织进行有效整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回潮”现象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盯住不放,对新出现的苗头问题,要果断处置,防止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后果。
  (五)引导和保护名优产品企业健康发展。各级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大企业面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产品档次;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技术,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和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质量水平;积极开展政企联合打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名优产品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各方投资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投资环境。在与企业联手打假过程中,要坚持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体现“打假保名优”应有的意义。
  (六)发挥综合执法、整体联动优势。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及司法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注意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打假力量,发挥综合优势。要总结并发扬联合行动与专项斗争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业打假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与经验,严把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严惩制假售假骨干分子特别是首恶分子;通过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危害性较大的假冒伪劣产品及专业市场的有效整治,恢复生产经营及消费的正常秩序,树立本地区的良好形象。凡各部门联合执法突击,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市打假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深入开展“购物放心、服务满意”创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区的中山路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确保销售的产品不发生质量、计量、商标、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各市(县)、区也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创建对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在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市级以上验收。创建活动还要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清柜台”、“商品质量计量信得过”、“文明市场、商店”等活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切忌搞花架子、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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