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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确定业主委员会名称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确定
业主委员会名称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1]299号)
各区、县房地局:
为贯彻实施《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网络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业主委员会重复命名。经研究,对业主委员会名称按统一格式命名,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房地局应对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名称作认真审核,对文发前已经重复命名的业主委员会,请在办理业主委员会变更手续的同时做好业主委员会的更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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