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开辟宣传栏目,大造宣传声势,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尤其是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把消防安全常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完善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止治理后出现回潮。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律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向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制发标准、资料汇编、通报情况、点题督办等方式、措施,及时反映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石秀诗(省长)
副组长:王正福(副省长)
成 员:
李报德(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袁镇宇(省经贸委副主任)
孔令中(省教育厅厅长)
孙远镇(省监察厅副厅长)
江厥中(省建设厅厅长)
李嘉棋(省文化厅副厅长)
周惠明(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国治(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伍廷宪(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胜明(省旅游局局长)
张高潮(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主任张宜华(兼),副主任张高潮(兼)。督查组组长李报德(兼),副组长张宜华(兼)、张高潮(兼)、梁志强(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向金华(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蒙秉生(省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副局长)、焦伟建(省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