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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咨询服务费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3日)废止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咨询服务费的批复
(川价函[2001]128号 二00一年六月八日)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收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咨询服务费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服务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川价字费(2000)001号)的有关规定,鉴于你中心属自收自支单位,同意你中心对外开展咨询服务时收取一定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你中心开展对外咨询必须坚持委托方自愿委托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咨询收费。
  二、对外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1、综合性咨询,是指对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和鉴定机构成立组建前软硬件条件和市场发展情景的可行性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具体收费标准根据论证内容的多少和难易程度按300元/次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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