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五月
附件1:
西安市防汛办河道洪水会商及预报发布办法
一、为防御河道洪水,使沿河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户有一定“防抢撤”时间,提高洪水预报的预见期和质量,实现洪水预报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我市范围内水文雨量站点的分布情况和测报能力,我市的洪水预报为:渭河依据魏家堡站预报咸阳站、依据咸阳站预报临潼站。黑河依据山区降雨狐狸沟站估报黑峪口站。灞河依据罗李村估报马渡王站。沣惠渠首预报沣河干流。估报数值供市、县防汛部门内部参考,预报数值可作为防汛工作依据。
三、洪水预(估)报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所发预(估)报必须经过会商,由防汛办总工介绍预(估)报依据和方法,当渭河魏家堡站洪水为2000立方米/S以上时,由市防汛办预报小组讨论提出预报数值并与省气象台、省水文站、省防汛办电话会商进行修正。
(二)渭河魏家堡洪水流量在2000-3000立方米/S预报咸阳站或咸阳站3000-4000立方米/S预报临潼站的会商结果,由市防汛办主任审定签发。
(三)当渭河魏家堡站流量为3000-5000立方米/S或咸阳站流量为4000-6000立方米/S,预报下游临潼站流量的会商结果由市防汛办主任初审,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审定签发。
(四)其他河流的预报值黑河500-1000立方米/S;灞河800-1200立方米/S;沣河400-800立方米/S时由市防汛办主任签发。上述范围以上流量由市防汛指挥部领导签发。
四、会商会议由市防汛办预报组全体成员和顾问参加,参加人员必须明确表示意见,提出个人认为合适的预报值,并扼要说明理由。
五、当市防汛办和省上的预报值在充分会商的基础上仍偏差较大,应以省上预报值为准进行发布。
六、一次洪水过程消退完后,预报组应对所发布的预报进行检验与评定。对偏差较大的预报值要查找原因,分析致偏因素和特殊性。做好记录,作为完善修定预报的依据。
附件2:
西安市防汛指挥部防御渭河紧急
及非常状态洪水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