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1]23号)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决定的实施意见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制,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必须下大决心抓紧抓好。根据《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现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决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大家正确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消除担心整顿和规范工作会抑制经济的发展、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会增加下岗人员、影响社会稳定或难以见效、信心不足的疑虑,正确处理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
《决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扎扎实实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