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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富林酒店客房租价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富林酒店客房租价的批复
(辽价函[2001]50号 2001年6月19日)
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客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你中心“富林酒店”为二星级饭店,根据其投资规模和设备设套房施情套房况,经研究决定,对富林酒店客房租价批复如下:
套房:420元/套日;标准间288元/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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