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市科技成果交流中心收费标准的函
(成价函[2001]149号 2001年6月25日)
成都市科技成果交流中心:
你中心《关于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成科交字[2000]18号文收悉。为支持你中心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将科技服务于经济,进一步振兴成都经济。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分服务价格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中心的收费项目在自愿的原则下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转化项目人才引进:按引进人才2个月的工资及家属2000元/人的标准收取。
二、转化项目咨询服务:最高标准为800元/项。包括引资、引智、项目合作的咨询服务及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