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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9.开展经常性打击非法采供血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组织非法采供血的“血头”、“血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依法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收购和销售原料血浆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健康教育,全民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1.新闻宣传部门和大众媒体要制订宣传规划积极承担宣教任务。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第一套节目每周至少播放1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宣传教育节目。省级和各省辖市主要报纸每周应至少刊登1次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推广无偿献血的文章和公益广告;各专业报刊和有关期刊也要适当刊登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
  2.公共场所要设置宣传预防艾滋病和公民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牌或标语。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要设置宣传橱窗或放置可供顾客自取的宣传资料;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要为顾客提供有关宣传材料;各级各类医院要在候诊大厅以设立咨询台、设置宣传橱窗、放量宣传资料等适宜方式,开展经常性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宣传。
  3.卫生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在农村广泛传播卫生知识,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普及作为行动的重要内容。
  各省辖市、重点县卫生防疫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和公布艾滋病性病防治咨询热线电话,方便为社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
  对于重点地区,市、县(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要抽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村在逐村逐户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村卫生所应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定期更新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
  4.教育部门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普及教育,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资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其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在重点村庄要加强对小学生艾滋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并通过小学生向家长传播艾滋病防治常识。
  5.经贸、旅游、公安等部门负责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6.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村计划生育专于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通过计划生育专于开展农村妇女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工作。
  7.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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