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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 2001-2002年工作指标
  1.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完成全省卫生系统艾滋病防治知识第二轮全员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防治艾滋病服务水平和技能。全省90%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能为艾滋病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咨询、诊断、治疗等医疗保健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2.公安、司法、卫生、药品监管等多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采供血犯罪活动的力度,确保全省无非法采供血犯罪行为发生。
  3.完成省血液中心及省辖市中心血站规范化建设,全省血站基本建设、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4.加强临床医疗用血管理,杜绝医疗单位自采自用,所有临床用血全部由血站供给,严格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并达到部颁质量标准。
  5.完成重点地区省辖市及县卫生防疫站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能力。
  6.完成重点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乡镇卫生院均具备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病人提供规范化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的能力。
  7.重点县实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体制。按照甲级卫生所标准,分级投资完成重点村卫生所建设,保证重点村卫生所能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8.全省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基本医疗和生活照顾。
  9.完成全省省辖市及重点县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综合监测网络和实验室检测网络。
  1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健全输血安全保障机制和输血风险、艾滋病防治人员执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
  11.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形成多层次、多部门社会救治和救助体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12.根据卫生部和我省联合制订的综合干预方案,在重点村庄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干预试点工作。
  (三) 2003-2005年工作指标
  1.大力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等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2.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上岗培训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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