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苏北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

  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各级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加对苏北地区工业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积极支持苏北地区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还款有保障的工业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对口支援产业转移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一律取消前置审批,在土地使用、规费收取、公用工程设施使用等方面享受当地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苏南、苏中地区的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产品为龙头,兼并重组苏北企业,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以有形和无形资产为纽带,鼓励无形资产入股和技术承包,实施多层次、多形式、多要素的经济技术合作。凡以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入股与苏北地区联合开发生产性项目,在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技术入股方可以先提取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再按股分红。
  二、积极推动企业体制创新
  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中外合资、员工入股、法人参股、规范上市等形式,将国有独资公司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降低多元投资主体企业中国有股权的比重。
  加快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扩大乡镇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面,提高非集体产权和个人资本的比重。建立股权转让和流转机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中介机构的推荐和联系,实施区域范围内企业股份的社会转让和流转,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放手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参股私营企业,开辟第二职业;鼓励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创办私营企业;支持和引导私人投资上规模、上水平,把私营个体经济培育成苏北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
  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建立以产学研为纽带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设备、市场上的优势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技术上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企业发展寻求良好的技术支撑。加快建设完善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提高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建立以城市为依托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宏观指导,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加强行业自律,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精良的中介机构,提高科技信息、技术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的服务水平。加快载体库、项目库、成果库、人才库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