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资威
公路资中段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1]101号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内江市交通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资威公路资中段延长试收费期限的请示》(内市交建(2001)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资威公路资中段全长24公里,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川交计(1999)268号文批准,从1999年12月31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鉴于目前资威公路资中段工程竣工造价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不能按期办理项目试收费转正手续,为保持该路收费的连续性及维持正常的收费秩序,经研究,同意将资威公路资中段试行收费期限延长到2001年12月31日止。试收费延长期间,其收费标准、收费站点仍按川交计(1999)26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