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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资威公路资中段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资威
公路资中段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1]101号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内江市交通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资威公路资中段延长试收费期限的请示》(内市交建(2001)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资威公路资中段全长24公里,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川交计(1999)268号文批准,从1999年12月31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鉴于目前资威公路资中段工程竣工造价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不能按期办理项目试收费转正手续,为保持该路收费的连续性及维持正常的收费秩序,经研究,同意将资威公路资中段试行收费期限延长到2001年12月31日止。试收费延长期间,其收费标准、收费站点仍按川交计(1999)26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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