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京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1]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市市政公用局拟定了《南京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四日
南京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力度,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上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加强液化气经营市场和储蓄灌安全生产的整治。为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302号令为指针,以《
城市规划法》和《南京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燃气管道设施上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加强液化气经营市场和储灌安全生产的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责任,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 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蒋裕德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王鹤兴、市政府办公厅魏竹琴和市政公用局朱自强为副组长,市经委陈刚、市建委周金良、市市政公用局郑永亮、市规划局张嵩年、市劳动局张广祥、市工商局陆广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世发、市公安局皇海澄、市公安消防局曹永华、玄武区李永革、白下区孔祥勇、秦淮区曹路宝、建邺区郑立志、鼓楼区杨晓阳、下关区杜建仁、雨花台区朱淮宁、栖霞区陈发喜、浦口区祁风英、大厂区王霞、江宁区邵强、江浦县孔令富、六合县竺之效、溧水县诸渊深、高淳县程启乾为成员的南京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永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嵩年、张广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全市燃气安全会专项治理的筹划、部署、指导、检查等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坚决拆除燃气管道设施上的违章建筑,彻底消除危及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的“黑点”、“黑站”要依法取缔,坚决打击;对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液化气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经营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