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基本条件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较好,经济包袱相对较轻。
(二)政企分开、主附营业务分离、人员分流比较彻底。
(三)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精明强干,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营机制。
三、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建制
(一)购销公司组织形式: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构成主要来自基层粮食购销企业,以基层粮管所、库(站)购销人员为骨干、具有一级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各乡镇粮管所、购销站、库作为公司的报账单位,受公司统一领导,在公司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向公司报告业务活动情况和有关账务,不具备独立核算资格。原有附营企业多种经营业务继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二)购销公司主要职责: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是社会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是负责全县(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是:服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承担政策性粮油购销调存等业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搞好保护价粮食的敞开收购,掌握充足的粮源,保护农民的利益;大力开展粮食顺价销售,搞好城镇居民口粮和军粮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管好国家储备粮及商品库存,确保粮油安全;负责粮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补贴收入管理,加强粮食财务核算,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时上报各种粮油会计、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公司劳动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及人事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
四、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财务体制
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成立后,以县级粮食购销公司为单位,统一政策性业务财务管理,统一核算盈亏,统一资金管理和信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按时向同级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报送会计、统计报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国有资本和财务的管理。在加强政策性粮油实物量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性粮油补贴的管理,防止虚报套取补贴,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