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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昆政发[200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部署及要求,昆明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已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进入按规划、有步骤的正式实施阶段。最近,省里召开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现场会,再次强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性,要求各地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管护好森林资源。为贯彻落实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国家作出实施以天然林保护、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和陡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工程的重要战略决策,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安危,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要求。搞好我市天然林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加快发展旅游支柱产业和我市建设生态园林型城市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条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各县(市)、区,要站在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上来,自觉地服从于大局,着眼于未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分工协作。在机构改革中,市和县(市)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机构必须定岗、定编,纳入政府工作序列予以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按照当地实际和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单位及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参与天然林保护组织领导机构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林业、计划、财政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工作,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计划、项目、资金和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行政一把手工程”,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特别是工程实施区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一级抓一级。同时,要建立天保工程质量责任制,按照业务分工,把工程质量涉及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所有责任人,包括领导责任人、项目法人代表、各环节单位负责人,都要按照职责对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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