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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自治区测绘局地图定价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自治区测绘局地图定价的批复
(藏价费[2001]56号 2001年6月26日)
自治区测绘局:
你局《关于在收费项目中增加八种地图的报告》(藏测字[2001]11号)文悉。为进一步宣传西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科研部门提供服务,经研究,同意暂由你局自行制定地图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标准时,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收,其收费标准必须在地图左下角标示,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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