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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行政复
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知
(苏政办发[2001]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机关共同行政行为重要法律自199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保证了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全省依法行政步伐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主要是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其他具有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法制工作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通知有关情况
  检查内容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规定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分自查抽查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7月上旬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7月中旬为自查阶段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行政复议法》具体情况7月20日前各市县(市区)和省各有关单位应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县(市区)报省辖市政府法制部门各市和省级机关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8月上旬为抽查阶段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市县(市区)和省级机关进行抽查各省辖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进行抽查
  检查结束后各省辖市政府法制部门于8月底以书面报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现状予以总结向省政府作出汇报对行政复议机关和法制工作机构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工作开展较好成绩突出并取得良好社会影响给予公开表彰达不到国家和省基本要求地方和部门要限期拿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组织领导
  各地对这次检查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领导要亲自过问和参与自查和抽查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各地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实施落实工作检查中具体问题请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339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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