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
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黔价费[2001]207号 2001年7月9日)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报告》(黔人函[2001]131号)收悉。根据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87号)和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精神,结合我省报考人员少的实际,经研究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报考每个模块(科目)50元标准收取(高级需选考3个模块、中级须选考2个模块)。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二科按160元标准收取;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一科按120元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