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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组织参加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组织参加全国城市
环境保护成果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1]96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西安市组织参加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七月十一日

西安市组织参加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览会的通知》(环办[2001]5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由国家环保总局与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览会》(今年9月18日至22日)。为筹备我市的参展工作,并圆满完成参展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环境保护成果展参展团,团长由王志强市长助理担任,副团长由市环保局彭志玺局长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王步威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外宣办、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园林局、西安环城建委办公室及各参展单位组成。筹备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副局长任太龙同志担任。
  二、参展内容及分工
  (一)城市概况:主要介绍西安市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由市外宣办负责(提供照片及文字资料)。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环境保护措施。“九五”期间,我市在改善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出台的环境保护法规。由市环保局负责。
  2.“九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以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我市“九五”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就: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城市道路的建设、城市绿化、环城河综合整治工程。由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园林局、环城建委办公室负责(提供图片及文字资料)。
  (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及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图片、文字资料和展版制作)。
  (四)环境保护产业展览。组织10-14家体现我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水平的企业参展。由市环保局负责。拟定参展主要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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