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7月中旬至9月中旬,按企业的整改总结报告及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并报省有关部门审核。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总体工作、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坚持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单位(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管理较为混乱)要加大整顿和监察力度,对所有涉爆单位和个人要明确检查责任人、检查方法和整改意见,并登记造册上报市局,确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听取汇报为辅的方式进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大对非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基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涉爆企业和个人有依法处分和监管权。
(五)对专项治理整顿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六)要切实加强边远地区、沿山辖区交界地区“三小企业”的监管力度,管片民警每周、分局治安科每月要对易发生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的区域检查一次并登记备案。
(七)坚持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八)各分局、县局于7月前将涉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涉爆单位存在的问题报市局三处。每周五要向市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结合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考核标准,9月初全面验收,为10月份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附件2:
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
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5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安部和省、市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指导,以“三项教育”为契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紧紧围绕“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以从严整治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严格纠正客货车辆严重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等违章,坚决杜绝农用车载客行为,减少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严格执行省、市政府的要求,坚决杜绝公路货运和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超员、超高和强超强会、客货混装等违章。
(二)下硬手整顿农用车交通秩序,坚决杜绝农用车辆载客行为,使农用车辆交通违章明显减少,事故显著下降。
(三)依法从重、从严查纠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种交通违章行为,减少道路交通违章,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四)集中对重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黑点”,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全市各交警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下整治活动:
(一)集中整治客货车辆超员超载违章行为。从现在起至9月15日,按照省政府《关于整治机动车超员超载违章的通告》和市政府《关于整顿道路客运秩序的通告》精神,以长途运输车辆超员、超载为重点,集中力量对行李架货物超载、卧铺车顶加装行李架和运输煤炭、燃油、建材的货运车辆超载超高、大量抛洒、排放污染物以及长途客运车辆违反通告夜间行车、中途拉客超员等违章行为进行治理整顿。此项整治工作共分3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至6月5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省、市政府通告精神,大造舆论声势,在全市营造强大的整顿声势。支队宣传科和各大队宣传民警要深入运输单位、运输户,特别是客运单位和超载、非法改装车辆问题较多的单位、运输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报将要采取的整治措施,落实货运、客运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制度,广泛争取运输单位、个人和驾驶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深入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掌握各自辖区公路客运、货运超载的重点线路、地区以及形成严重超载的原因和源头;摸清本辖区从事货运、客运的车辆和驾驶员情况;全面摸排、掌握辖区车辆非法改装情况并进行汇总报支队和总队。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出安排周密、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广泛组织发动全市交警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