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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灯用煤油零售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灯用煤油零售价格的通知
(沪价商[2001]025号 2001年7月18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国家计委计电(2001)53号《关于
2001年7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2001)发电22号《关于转发〈
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7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价格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灯用煤油零售价格,每吨由3600元调整为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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