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遂宁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川价函[2001]160号 二00一年七月十三日)
遂宁市物价局:
你局遂价发(2001)17号《关于调整遂宁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天然气净化费调整,导致遂宁万通燃气集团经营成本上升,公司无力自行消化,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保证万通集团公司正常经营,并召开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遂宁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价格为:
一、民用生活用气每立方米由现行1.17元调为1.22元。
二、集体生活用气基数内(按建设费额度标准核定)每立方米由现行1.33元调整为1.38元;基数外每立方米由现行1.45元调为1.50元。